老顾客借完钱玩失踪 长春美发店主很受伤

16.09.2015  09:01

近日,家住自强街附近某小区的崔女士遇到一件上火的事:经常到她店里理发的一位老顾客,半个月前从她手里借走1万元钱后既不接手机,也不再露面,玩起了“人间蒸发”。

借钱方——

外孙双腿骨折需1万元钱

8月30日19时许,在自强街上的一家美发店里,忙了一天的店主崔女士刚坐下打算休息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走进来,着急地说:“小崔,我小外孙出车祸双腿骨折,急需1万元交住院押金,你先借我救急,明天我就还你。”

崔女士抬头一看,借钱者是其店里的老顾客刘书明。刘书明称事发突然,其银行卡没带在身边,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刘书明在我店里剪头已经两三年了,他家在附近住,每天都会来我店里坐一会儿,他经常和我们提起8岁的小外孙,我也有孩子,一想到那么小的孩子双腿骨折得遭多大的罪啊,我这心里就心疼孩子,赶紧取了1万元钱借给他。”崔女士说,刘书明把身份证拿出来给她看,但是并未与其签下任何书面协议和借条,说要赶紧去医院交钱给孩子做手术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被借方——

以前天天露面,借钱后玩失踪

8月31日8时10分,刘书明再次来到崔女士的店里,崔女士关切地问起其小外孙的情况。

“他说孩子已经死了,我一听这话非常吃惊,双腿骨折咋能造成死亡呢?可是怕他心里难过便没有细问。”崔女士委婉地向刘书明提起还钱一事,“他说正是来还钱的,马上去银行取款给我送来,我说跟他一起去,他说不用,银行离得近,几分钟就回来。”

让崔女士意外的是,刘书明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转眼半个月时间过去了,崔女士和爱人到刘书明平时经常玩牌的公园和麻将馆去找人,可是没有找到。

“借钱之前,我和爱人每天都能看到他从门前经过;借钱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崔女士反复拨打刘书明的手机,对方不是关机就是不接电话。

崔女士说:“我和我爱人身体都不太好,我们的女儿还在读高中,我们每个月要交房租和房贷,家里用钱的地方非常多,全靠这家小店维持。1万元钱对于我们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是出于好心想帮他救孩子,没想到他居然玩起了‘失踪’。”

警方——

属民事纠纷,建议到法院起诉

9月14日,记者联系到事发地的辖区派出所。

“这个自称叫刘书明的人是以借钱方式拿走崔女士的1万元钱的,并没有说不归还这笔钱,而崔女士没有与其签借款的书面字据,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崔女士先找到此人,如果对方拒绝还钱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警方表示,根据崔女士提供的刘书明这个名字查询,查无此人,由此推断其向崔女士所出具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警方提示,市民如果遇到涉及到借钱的情况,需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有所防备。

律师——

无论借钱者是否熟人都需签书面协议

据了解,刘书明曾自称在自强街附近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崔女士在寻找过程中得知,刘书明所居住的房子是租来的。

刘书明还声称,自己的女儿在某大型商场有七八个卖皮鞋的摊床,崔女士到商场询问后得知此事也是子虚乌有。

14日15时许,记者就此事咨询了 吉林 良智律师事务所的裴培律师。

“这名借钱者故意用欺骗手段虚拟掩饰自身的真实信息,有可能涉嫌诈骗。”裴培律师表示,崔女士目前起诉刘书明的证据有所欠缺,应想办法举证并尽快找到刘书明。

裴培律师建议:“不管是生人还是熟人借钱,都要签好书面借款协议,借款用途、借款时间以及归还时间,并签署借款人名字、按手印,在借款协议背面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此外,还要了解借款人有无归还能力。”

长春 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