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粮食安全需强调地方政府责任
粮食问题是安天下的头等大事,古今中外都是如此。中国作为当今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粮食安全就显得格外重要。早在1994年,中央政府就开始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规定各省区市的行政首长负责本地区粮食的供需平衡和粮价的相对稳定。进入新世纪以来,尽管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十一连增的巨大成绩,但当前及未来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需要应对的挑战越来越多。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出发,加快了对粮食省长负责制的修改和完善。2015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对于其中的精神与内容,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主体乃至全社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
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我国粮食安全面临形势的复杂性以及应对挑战的艰巨性。总体看,新时期我国粮食安全面临形势的复杂性以及应对挑战的艰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以及城镇化的中期阶段,工农城乡之间的差距很大,受比较效益、就业机会等因素影响,粮食生产以及农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等基本要素仍将处于净流出状态,谁来投资、谁来种地、谁来种粮的问题还将日益突出。
第二,我国正在加快全面对外开放格局的构建,占全球小农总量46%的国内小农户将承受外部越来越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小规模生计型农业在开放体系下其竞争力将呈不断下降趋势,这意味着未来我国粮食生产者以及产业关联者必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第三,全球气候正在变暖,极端气候日益频繁,粮食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生态资源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国目前粮田大部分还是中低产田,有效灌溉率也仅有55%左右,耕地不断减少,水资源更加紧张,化肥农药利用率很低,粮食生产面临的资源压力与生态压力与日俱增。
第四,2008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还在深度发酵,粮食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呈快速持续下跌趋势,使得当前我国粮食呈现“三高一低”特征,即“产量高、进口高、库存高、价格降低”,这不仅加大了政府调控的难度,也为下一个粮食紧张周期发生埋下了伏笔。
面对日趋复杂的形势与越来越多的挑战,为确保新时期我国粮食安全,必须尽快提高各级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宏观调控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要积极发挥政府在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方面这只“有形之手”的重要作用。中央在十八大以来提出,要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据此,一些人明确提出,我国应大开国门,大量进口粮食;也有人认为,发展农业、生产粮食都不赚钱,从发展经济的角度不应该再那么重视粮食和农业;还有地方领导认为,粮食安全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只要经济发展了,有钱了到市场买粮食很划算,等等诸如此类的看法。
殊不知,粮食安全问题根本不是市场通过配置资源就能完全解决的问题,而且许多粮食安全问题恰恰是因为市场失灵带来的。简言之,粮食安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社会性和政治性。正因为其公共性特点,粮食安全不可能靠市场主体去实现;正因为其社会性特点,粮食安全才如此引人关注;正因为其政治性特点,我国进口多一点,国际上马上就会有中国粮食威胁论的声音。实际上,中央在十八大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明确要求要发挥好政府的服务与调控作用。因此,新时期新形势下,为了积极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这只“有形之手”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及时出台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要深刻领会新时期我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精神与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内粮食连年增产,一些地方开始出现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过度依靠中央的现象,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感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为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省级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在考核办法中制定了完整的考核机制、量化的考核指标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这标志着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期复杂形势下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