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二季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进点会议分别在吉林、四平、梅河口召开

27.06.2017  15:32

  5月25日,全省第二季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第二季度专项审计工作,厅审计监督局于5月25日、26日,6月19日,分别在吉林市、四平市、梅河口市召开审计工作进点部署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厅检查组全体人员以及被审地区社保局局长、分管基金监督工作的人社局副局长以及稽核审计科、基金监督科等相关(科)处负责人。会议首先听取了被审地区2016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厅审计监督局张福新局长对重点审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他指出,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在省社保局的直接领导下,强化管理、加强征缴、勇于创新,取得了优异成绩,各项工作走在全国社保系统前列。省厅部署的各项工作都能认真对待、主动作为,本次自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认真、组织得力,达到预期效果。

  他强调,厅党组高度重视人社系统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工作,宇光厅长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加大资金审计监督力度,审计监督工作要全覆盖,强调保证基金安全,干部安全,提升基金支撑能力,切实发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努力维护资金安全完整。

  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好此次专项审计重点抽查工作,转变监督思维和方式,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一是各级社会保险行政监督部门与经办机构要加强协调,切实履行行政职责与经办管理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发挥行政、经办监督双层效能。二是转变监督思维和方式。一方面向要监督和请监督思维观念上转变。多一层监督就多一层安全阀,多一层监督就多一层保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基金损失和个人失职失责,对事业、对领导、对自己、对家人都有益处。另一方面要转变监督方式,要由过去的现场监督向非现场监督方式转变,即由过去的普查账目、凭证、档案、台账等方式向远程数据监控、数据比对和数据分析上转变。三是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责任和义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有责任对同级社保经办部门基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同时社保经办部门也有权对同级人社部门上游关联业务审批有监督复核权。行政部门与经办机构要共同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认清我省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转变旧的观念,建立起信息互通、相互协作、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四是审计监督工作要认真务实。审计监督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审计全覆盖,即查即改,审计提出问题要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研究,审计组人员少、时间短、任务重,各地要积极配合审计组履行审计程序,最后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进一步促进基金规范管理。

  最后,张福新局长对这次专项审计相关配合工作和廉政纪律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被审市、县要认真按照省厅审计组的要求提供好相关的审计资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满足审计需求,确保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要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局内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问询事宜。三是要严格按照公务标准迎检,审计人员就餐一律在职工食堂吃工作餐,没有职工食堂的在住宿宾馆解决,费用由审计人员自理。四是要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检查组要严格审计程序,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情况、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起草审计监督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意见反馈表》,密封报送厅审计监督局。五是严肃纪律,公正廉洁。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和有关廉政纪律,厉行节约,提高效率,坚持原则,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被审计单位要监督审计组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厅审计局领导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