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组莅临长春市考核201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12.04.2017  16:49

 

 

张旗威副厅长对长春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王首先副秘书长汇报长春市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4月11日,省环保厅张旗威副厅长带队,吉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组莅临长春市,考核201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市政府王首先副秘书长出席汇报会。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农委、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考核组听取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阅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王首先副秘书长表示,长春市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落实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了工作机制,制定了考核办法,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较好地完成了环境质量目标、环境管理目标、重点环保工程等工作目标。

 

张旗威副厅长指出,近年来,长春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小锅炉淘汰、污水处理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湿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张旗威副厅长要求,长春市在继续着力推进解决雾霾污染、出境断面水质超标、水源地周边环境违法、环境信访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基础上,要着重做好4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水平;二是扎实做好省以下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相关工作,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三是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四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走一条具有长春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4月11日、12日,考核组将赴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华能农安生物发电厂、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南溪湿地、北郊尾水塘湿地、农发合隆镇污水厂、中国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等企业和莲花山度假区,对超低排放、脱硝工程、脱硫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示范创建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