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头版刊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10月13日,吉林日报头版全文刊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决定》精神,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在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中,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豆米牌”,为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意见》指出到2020年,把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全省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委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意见》明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一是强化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功能。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和规范化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完善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二是深化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和联合,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完善县级联合社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考核与评价机制,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四是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打造电商服务网络,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推进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土地、税收、工商政策支持。三是加大干部人事政策支持。四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意见》的出台,对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必将对推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工作劲头,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过硬作风,满怀激情投身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中,为开创我省供销事业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