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吉建管〔2016〕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安排部署,全省建筑业企业正在积极完成资质换证相关工作。但也有部分企业重视不够、工作滞后,尚未按要求报送换证相关信息,特别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换证工作进展不快。为保证这部分企业做好资质换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换证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所辖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5〕34号)、《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吉建管〔2015〕43号)、《关于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备案审核和建筑业企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5〕54号)文件要求,尽快完成换证工作,以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二、合理安排换证时间。按照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16年6月30日起,将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省厅要求本省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提出换证申请。为便于省厅安排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换证时间,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这个时间节点,督促所辖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的企业(详见附件),安排好换证申请时间,于2016年4月8日前将换证时间初步安排报省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李 振、赵 健
电 话:0431-82752559
附件:建筑业企业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换证时间计划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