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吉建城〔2015〕1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水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水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确保《“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规划》按期完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部要求,请各城镇将2011年至2014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2015年2月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本次报送内容将作为“十二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情况核查和指标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城镇务必高度重视,按期如实上报。市、县(含县政府所在镇)情况填附件1和附件2报城市建设处,其他建制镇情况填附件3和附件4报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霍 佳
电话:0431-8275260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寄送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016办公室
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刘海臣
联系电话:0431-8275236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寄送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3003办公室
附件:1. 市(县)2011-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情况表
2. 市(县)2011-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详表
3. 镇 2011-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情况表
4. 镇 2011-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情况详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