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0月13日,省司法厅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杜延华,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晓英,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冯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山河,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吉国参加会议。禹治洪副厅长、宋占文副巡视员以及厅机关处各(室、局)、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学习会上,厅党委委员先后交流了学习体会,厅机关处各(室、局)、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也作了发言。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毅同志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毅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理解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问责条例》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问责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和重要制度笼子,是倒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党中央通过出台《问责条例》释放了利剑高悬、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厅机关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推动厅机关和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好履职尽责,为不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张毅厅长强调,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一要切实提高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自觉性,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使命意识的培养,激发担当精神。厅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履职尽责。二要深刻理解掌握《问责条例》的规定内容。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掌握《问责条例》的立法初衷、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要深刻理解掌握问责工作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等规定,为以条例指导和规制行动、推动和促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要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厅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总体是好的。但是,不作为、慢作为、缺少担当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必须与狠抓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对纪律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特别要强化相关制度的执行和执纪监督,把问责制度贯彻始终,以问责促执纪,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形成正风肃纪的鲜明导向和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四要坚持失责必究、追责必严。狠抓《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重点是抓好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失职失责的问责。突出问题导向,加大问责广度和力度,实现压力层层传导,无论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在岗就要干事,担职就要尽责,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五要充分发挥《问责条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厅机关和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从被问责的案例特别是身边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为戒鉴、引以自省。问责工作要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以收到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要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
张毅厅长要求,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振作精神,激发动力,履职尽责,岗位建功,扎实推进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法律保障职能,抓好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等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要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积极筹备好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扎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总结好今年工作,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以崭新的面貌、创新的举措和过硬的作风,推动厅机关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为服务和保障我省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