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管理条例颁布8年处理违章违法行为429起
02.11.2015 07:25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东亚讯(记者 王冬旭) 11月1日,《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段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8周年主题活动举行。在活动中,伊通河管委会工作人员向来往市民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页,以此增强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及对伊通河环保意识。据了解,自《条例》颁布以来,在伊通河辖区内非法捕鱼、捕鸟、开荒种地等不法现象已经逐渐减少,沿岸设施、设备得到了良好保护。
伊通河发源于伊通县板石庙乡青顶子岭,自南向北穿过长春市城区,是流经我市最大的河流。由南向北经过净月、经开、南关、二道、宽城五个城区,是一条泄洪和排泄城市雨污水的主要河道。伊通河城区段沿线属于开放式带状公园,两岸的居民也比较多,这就对伊通河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条例》颁布8年来,对伊通河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据伊通河管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在实际工作中,伊通河管委会主要以宣教为主,批评为辅,提高了市民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大巡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妨碍行洪、违章建筑、损毁设施等行为。今年以来,常见违法行为已经得到控制,并逐年减少。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429起,其中制止乱倒垃圾12起,制止开荒种地58起,铲除农作物近2公顷,制止非法捕鱼16起,收缴地笼子28个,网具16个,制止非法捕鸟9起、露天烧烤186起、绿地停车27起、制止折枝摘果32起,清理占道经营45起,清理各类违章违法宣传条幅400多条。
据悉,为了更好地保护伊通河的建设成果,伊通河管委会还聘用了夜间巡视员,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夜巡工作,建立了24小时立体管理体系,保证了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聘用义务监督员对伊通河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有序地维护了水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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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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