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126人被选任为省级人民监督员

13.06.2015  09:47

    新文化讯(记者 苏杭 通讯员 迟文秀) 昨天,新文化记者从省人民监督员选任仪式暨初任培训班上获悉,我省共126人被选任为改革试点后的首批省级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检察机关自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中央于2014年批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开展改革试点, 吉林 省是十个试点省份之一。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关键环节。

我省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经过层层选拔和严格的审核程序,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最终确定了126名同志作为改革试点后的首批省级人民监督员。

据介绍,这次选任的省级人民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虽然职业、岗位、身份不同,但都有一份勇于担当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