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动员暨村庄人居环境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5.09.2015  10:58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我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召开201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暨村庄人居环境调查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一)总结部署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

  (二)讲解农村人居环境调查指标和信息系统使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9月17日(周四)下午15:00,时间一个半小时左右。

  主会场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28号联通青岛路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四楼401、402会议室。

  分会场地点: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设分会场。请各地区住建部门负责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地址(各地电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领导与村镇建设处全体同志,长春市(含所辖市、县、区)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处(科)负责人、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及下辖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调查人员,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科负责人及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负责人员。

  (二)分会场

  其他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处(科)负责人、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具体工作负责人及下辖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调查人员。

  (三)公主岭市参加四平市分会场收看。

  (四)梅河口市参加通化市分会场收看。

  (五)珲春市参加延边自治州分会场收看。

  (六)请各市(州)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并负责通知所辖市、县、区建委(建设局),并要求其代通知所辖乡镇政府。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主会场会议费和向分会场发送的信号传输服务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请勿随意走动。

  联 系 人:孙启  马岩松

  联系电话:0431-82752368    0431-8275257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村镇建设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