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父母死亡证明”别成相互脱责

25.07.2016  22:02

  背景:广西吴先生妻子去年过世,留下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妻子名字。他和女儿商量后决定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被房管局告知,“必须先申报遗产继承权公证”。吴先生足足跑了一个月,辗转多个部门,至今仍没把公证办下来,卡在了“妻子父母死亡证明上”。

  京华时报发表铁永功的观点: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利都不能被剥夺,主张只有自己有继承权就必须证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丧失继承权或已经死亡等证明。不然的话,虽然主张人对相关继承人是否死亡的事实是清楚的,但房管局如何知情?倘若证明不充分,就贸然把房产变更在主张人名下,致使年迈老人权利被剥夺,那就不是“刁难”当事人问题了,而是失职。所以,要求提供“妻子父母死亡证明”是应当的,并不因为难开就是“奇葩”。然而,派出所因为没有相关档案无法开具证明,而村委会也因为换届多次,熟悉情况的老人大都不在世,害怕担责不给开具,这也带来一个证明难以开具而怎么办的问题。以司法确认或提起诉讼方法也可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相关调查,但这仍然离不开证明以及对相关证明的认定问题。不要一味谴责一些难以开具的证明是奇葩,还要考虑如何用最妥当的办法进行解决。

  小蒋随想:这是一个逐级证明的过程,也是一个逐级“担责与免责”的过程。之所以说有免责成分是因为,房管局若拿到公证处的证明,房管局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过户,因为证明的责任在公证处那里;公证处让当事人开包括“亡妻父母死亡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明,同样是把证明的责任交给“其他有关部门”,公证处只有在拿到“其他权威证明”后,才会“再证明”没问题;按理说,“其他有关部门”应该管理具体事项、清楚具体情况,应能出具确认或否认的材料,但在现实中,“其他有关部门”未必事事都清楚,只要有一个部门对一件事感觉含糊,不开具有关证明不为此担责,整件事就会“卡壳”。从流程上看,不同的部门照章办事,各负其责,似乎井井有条。可管理部门“各扫门前雪”,常常导致办事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跑断腿。更严重的是,僵化的规章并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情况,只要有一方管理者不能证明并履职,群众就要承担办不成事的最终结果。如今提倡大数据管理,不同部门之间应当架设起“公对公”的数据查询与共享渠道,免除群众逐个部门跑腿开证明的繁琐。如果出现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否可以引入“疑问从无”原则?或者,由当事人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证清白”证明,并承诺如果说谎将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惩处。

  昔日产煤强县如今为何发不出工资?

  背景:府谷是陕北有名的产煤县,也是全国百强县,煊赫一时的经济明星。但媒体最近报道,府谷发生财政危机,公务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来,连拨付民政部门的应急资金都拿来垫付工资。

  新京报发表菁城子的观点:我对府谷有很深印象,始于2011年。那一年府谷县的GDP突破400亿元,号称增长超过50%,那一年刚好是煤炭价格的顶峰。当年,府谷县宣布15年免费教育(9年义务教育,加高中或职中3年,学前班3年)。府谷县对全县外来学生一视同仁,同样给予免费和补贴福利。住房方面,从2011年到2015年,府谷县建设的廉租房、经适房等,一共超过5万套。整个府谷县户籍人口,也就24万人。但不能忽视的是,福利之外有大量的浪费。2014年,府谷的新区建设被踢爆,号称大手笔投资150亿元的项目,包括政府大楼,配套教育、医疗等项目烂尾。当地补贴供热公司,蒸汽成本每吨52.4元,补贴却高达每吨108元,仅最近两年就多花6600多万。某供热项目,随便就花1.3亿元购进3台燃煤锅炉,还造成很大污染。公务员亲属蹭卡乘车,一些岗位领双份工资,一些人不去单位也领钱,这些都是当地政府的“负担”。窃以为,府谷中了资源诅咒,要想恢复活力,有坚实可靠的未来,恐怕得从约束政府权力、削减福利,实实在在地发展经济做起。

  小蒋随想:有权不可任性,有钱不能乱花。府谷县如今的处境说明,当地管理者缺乏居安思危与开拓创新意识,在好年景、腰包里有钱的时候,花钱太过大手大脚,在用财政改善民生之外,也产生了大量的挖公家墙角与决策失误性浪费。浪费乃至侵占公帑在经济较好的时候,不被关注甚至被睁一眼闭一眼,一旦经济形势转向,回想以前种种跑冒滴漏、贪大图面子的损失,绝不只是痛心那么简单,世上也没有后悔药。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内经济发展大趋向转型,新能源产业规模扩大,煤炭需求下降,像府谷县这种以煤炭为生的地方,也要努力谋求自我发展方式上的升级,寻找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这一过程确实存在不小难度,但早动手、早转型,肯定要比抱残守缺强。同时,在进行新的决策时,切忌冒进,必须通过科学审慎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探求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新路径。对于已然造城的浪费与腐败,应当追责惩戒,这是惩前毖后的需要。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