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道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10.12.2016  01:03

为进一步落实《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区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二道分局、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区教育局联合召开二道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共有辖区内学校和幼机构食堂负责人6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监督管理所刘岩所长主持并宣读《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区食安办高宇主任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区教育局于彩瑞副局长就文件中提到教育部门职责讲话。分局白曙光副局长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布署。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整治以全区各大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会上各部门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食药监二道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核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情况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二是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和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的监督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到符合托餐条件的场所进行就餐。四是强化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配送餐。五是对所有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二、区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针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强化联动,深入推进。三、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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