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托熟人买房 只因未交全款购房合同迟迟办不了

03.07.2015  11:35
曹先生手中只剩一张《业主入住验房表》。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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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手中只剩一张《业主入住验房表》。

  托熟人买房,便宜了不少钱。可过去4年多了,迟迟没签购房合同,这让市民小曹心里很不落底。近日,他向本报反映此事。

   托人买房 每平方米便宜1500元

  小曹与小胡是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小曹提出想买房,小胡的舅舅与一家开发公司的领导是朋友,托小胡的舅舅帮忙联系,小曹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买到一套40多平方米的期房,而该房屋开盘价格为每平方米6000元,房子在东环城路附近。小曹说,因房价较便宜,开发公司提出付全款近20万元,他手里只有14万元左右的现款,有一个存期三年的定期存折,还差两个月到期,提前取就没利息了。于是,他找到小胡的舅舅,提出能否跟房子的开发商商量,晚一些再付这5万元或者让小胡的舅舅先将这5万元给垫上。沟通后,小胡的舅舅同意与房子的开发商沟通,并承诺可为其垫上这5万元钱。小曹说,定期存折到期后,他便取出5万元钱还给了小胡的舅舅。

   收走了票据 购房合同迟迟未办下来

  2013年,房子到手后办理入住,各项费用交完后,小曹没搬进去住。后来,开发公司财务部的工作人员联系他,提出要收走所有购房凭证及各项票据,为其办理购房合同。考虑到托熟人买房,不会有问题,小曹便将票据交给工作人员,手里只有一份《业主入住验房表》。但等了又等,直到现在购房合同也没办下来。今年年初小曹搬进新房。他发现别的住房业主都陆续办好了购房合同,只有他一户没办。去问开发公司,几次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等通知”。6月26日17时许,他接到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带上单身证明第二天到开发公司办理购房合同。开单身证明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周六周日婚姻登记部门休息。6月29日再到开发公司,听到的还是“等通知”。

   全楼漏他一户 因为当初未交全款

  7月1日上午,记者同小曹一起来到这家开发公司了解此事。该公司财务部门一位姓高的负责人介绍说,小曹买的这套房子是2011年年末按照内部认购价卖给他的,内部认购价就必须交全款买房,但当时小曹差了5万元钱没交。开发公司分两批为业主办理购房合同,第一批为按揭购房的业主办理,第二批是2014年年末,为付全款的业主办理。办理时发现小曹买的这套房子还有5万元没有到账,所以就将他漏下了。该公司通知小曹让其女友的舅舅出一张抵5万元欠款的条子,然后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此说法,小曹并不认同。他说,出具了条子后,购房合同仍无音讯。而且,在2014年年末之前,他曾找过这位姓高的负责人,但她并未告知欠5万元钱一事,而且他早就将5万元钱还给了小胡的舅舅。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这张条子生效了,但办理购房合同需要走流程,公司会尽快为其办理。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商永辉表示,如果开发公司认为不为小曹办理购房合同主要是因为那5万元钱,那么可以让这个中间人出示收到该款项的票据。如果票据开具时间是在购房后不久,那么开发商拖延办理即为不合理。如果票据开具时间是在统一办理购房合同之后,那么小曹在付房款过程中就存在疏漏,只能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