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离职前被美容院开除 50多天工资也被扣

15.01.2015  12:37

市民于女士和袁女士同是一家美容院的美容师,在2014年12月22号,两人都被美容院给开除了,美容院的人事经理,以消极怠工,散播负面消息为由开除,并且最后50多天的工资迟迟没有发放,这让两人觉得很不合理。

于女士和袁女士分别从2013年年底和2014年7月份开始在这家美容院工作,并且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工资按月结算,每个月的2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直到去年11月,两人觉得工作强度越来越大,便向美容院提出了离职申请,打算干到12月底,离开美容院。可就在12月22号,美容院的人事经理却告诉两人,她们被开除了。

于女士:"就开始说我们,说我们做人的一撇一捺都不够,说我们消极怠工,说挖人,说我们往别的美容院挖人,说了挺多,(你觉得你存在这些问题吗)我完全不存在。"

袁女士:"说我们消极怠工,没有正能量,还问过我,就说我出去应聘了,我从来没有,我也没有时间去应聘。"

对于被开除的理由,于女士和袁女士都觉得挺委屈,不仅如此,两人还告诉记者,他们有50多天的工资也被扣除了。

于女士:"我当时心里就挺气愤的,当时我就哭了,就感觉特别委屈,干一年多了,马上要走了,差八天,之后就说工资一分都没有,就说让我们走吧,"

按照于女士和袁女士的说法,50多天的工资,底薪加提成,两人一共能拿到一万元左右。她们觉得既然付出了劳动,就理应拿到报酬。5号下午记者和两人一起来到了美容院,人事经理表示,自己确实以消极怠工的理由,将两人开除了。

声音来源 美容院 人事经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都正常吧,我们之间都有规定,在职期间遵纪守法,符合规章制度这都是正常的,但是我们有个最严厉的制度就是不允许散播负面消息,消极怠工,不允许影响其他人工作,她们如果没有做过,我能平白无故去开人吗?"

人事经理表示,对于未开工资的问题,于女士和袁女士已经将情况反映到了,劳动监察部门,他会根据事情处理的结果,再决定如何给付两人工资。

声音来源美容院人事经理:"不是不给你开,我们得把结果处理完之后,再给你开,就按照劳动监察的程序,让我们怎么做,咱提供给法院,咱经过法院。"

于女士和袁女士表示,她们确实将情况反映到了劳动监察大队,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于女士:"现在领导也跟我们说让我们走法律程序,我们工作了一个多月,一分钱都不给我们,付出必须得到回报。"

随后,记者联系了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受理了此事,目前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针对此事, 吉林 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劳动者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按规定开除员工,若员工给公司造了损失,公司也有权追偿。但不应以不发工资的方式追偿或处罚。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宗丽娜:"如果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需要进行经济的赔偿,劳动者就需要给用人单位相应的赔偿,但对于劳动者已付出的时段工作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还是需要足额的向劳动者发放的。"

'另外,律师表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如果其中有,开除员工就不予发放工资的条款,那么这种条款本身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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