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大拟终止超过修业年限未毕业研究生学籍

23.03.2015  11:43

  记者昨日从东北师大获悉,东北师大拟终止超过修业年限未毕业研究生学籍。

  东北师大发布公告称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的规定》(东师校发字[2014]69号)文件,东北师大博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含休学等),2007级以前(含2007级)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修业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师校发字[2014]87号)文件,东北师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等),2009级以前(含2009级)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修业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上述研究生如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能达到毕业条件,将按规定取消学籍。(记者  单立国)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