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色橄榄城业主入住快四年还没拿到房产证

07.07.2015  10:17

房子住了快四年,手里还没有房产证,心里会踏实吗?如果只是心里不踏实还不要紧,因为孩子没法落户,上学成难题;房屋转让,一平方米比相邻小区少近千元。如果这事摊在你头上,你着急吗?

这事就发生在 长春 金色橄榄城小区业主的头上,6日上午,该小区上百户业主到开发商处讨要说法。“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交房后700日内办妥房产证,算算已经超期近两年,如今不仅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连合同中承诺的违约金也没拿到。”业主马女士表示,大家多次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也曾多次承诺过会尽快办理,然而却一次又一次“失信”,如今,业主们彻底对开发商失去了信任。

合同约定700日下产权  已超期两年无动静

6日上午,位于 吉林 大路附近的金色橄榄城一期园区内,上百名身穿白色T恤的业主聚集在原本是小区休闲会馆的门口,在业主们的T恤上印着统一的logo:“金色橄榄城还我违约金和产权”。

“我们今天聚集的目的只有一个,向开发商讨要自己的房产证和违约金。”业主于先生说,他在2011年8月看上了金色橄榄城的一套新房,不久便交了房款首付。

“我们是2011年12月交房的,合同上约定开发商应当在700日内办妥房产证。”业主于先生拿出了自己的购房合同,上面第十五条明确写着买卖双方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700日内,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如逾期未办理下来房产证,出卖人按已付房款万分之一每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到现在早已超过约定的700日了,大家也没有看到房产证,去营销中心找销售人员,他们总是说报给上级领导,后面也没有再给予答复。

“现在开发商也没按合同办事,对于违约金的事也是吱字不提,每次我们去找,答复都是再等等。”业主韩先生说,现在他想把房子卖掉,但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哪怕是按照原来低价买房的价格往外卖,也没有人愿意买。    “我攒了半辈了才买这个么房子,现在最担心没有房产证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将来做什么事都不方便。而且,最近一次找开发商协商,对方更是对我们不理不睬,连敷衍都没有了。”今年63岁的业主赵女士说,如果再这么继续拖下去,大伙住在房子里是一点底都没有。

“既然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办理时间和违约赔偿,那么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合同,现在拖了我们这么久一点答复都没有,实在太没有诚信了。”业主们纷纷表示。

产权正在逐步办理  后期将协商违约金赔付

当日,新文化记者跟随业主一同来到金色橄榄城销售中心,一名姓王的销售经理接待了业主,并表示自己可以代表公司给业主们一个答复。

“最开始的时候因是区域内存在钉字户,导致一些手续没法进行,现在的问题是所有的材料正在审核,并且已经有一些楼的产权证办理完毕了。”王经理表示,公司一直在努力为业主办理产权证,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产权证迟迟没能下来。王经理拿着手中的产权证说,现在已经有近60本产权证已经办理完毕了,并且公司也可以承诺产权证一定会办理下来,将在7月30日向业主公布各楼的办理进度和情况。

在人群中,一名业主表示据他了解,如今办理下来产权的几栋楼跟他们的楼并不属于同一地块,“即使他们的楼盘办理下来了,我们的也不一定能办成。”对此,王经理表示小区内都属于一个地块,并不存在多个地块,既然其他业主办理下来了,那就代表该地块可以办理产权。

面对王经理的回答,业主们表示认可,但对于违约金问题,业主们希望开发商可以赔偿。“对于违约金,我只能代表承诺,只要属于我们的责任导致产权延期,那么我们愿意赔偿,具体确定还需要等到7月30日,届时将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王经理说。

对于王经理的答复,业主们要求其可以出示文字的承诺,王经理也表示同意。最后,业主们达成了一致意见,“既然7月30日可以给答复,这么多天都等了,也不差这几天了,我们就等着看,到时开发商能给一个什么样的答复,如果开发商不能给出一个让大伙满意的答复,我们会通过其他手段继续维权。”一名业主表示。

律师:没有房产证四方面权益受影响

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业主们又该怎么办呢?对此,新文化记者咨询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办理房屋产权的资料由房企申报,产权证的核发由房地局来完成。业主因办理权证问题产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查明实情,来主张不同的诉求。此外,若出现因拆迁问题、原地上物未能灭籍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房屋未能办理产权证的,不属于房企违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房产证,到底会有哪些不方便?对此,刘律师指出,业主如果拿不到房产证,四方面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首先就是会影响子女上学;其次是阻碍房屋的转让或租赁;没有房产证也无法将房产抵押以便获得投资贷款;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开发商利用销售后、备案前的时间差把房子抵押,一旦资金出现问题,不能偿还银行的开发贷款,购房者的损失可能就不只是房产证了。”

新文化报(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