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治洪副厅长出席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吉林省司法厅举办的刑事辩护业务技能培训班
禹治洪副厅长出席司法文明协同中心刑事业务培训班
为落实习近平同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我省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水平,2014年8月19日至20日,“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吉林省司法厅合作举办刑事辩护业务技能培训班,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的148名专职律师和长春市156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2011计划”是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启动的重大学术创新工程。“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牵头高校,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为主要参与高校,联合中央到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法律行业组织等37个国内协同单位所组成的协同创新中心,其宗旨是推进国家司法文明建设,提升中国司法文明在当代世界文明体系中的认同度和话语权。本次培训班以“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及刑事辩护的技能、技巧问题”为主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闵春雷等全国著名法律专家、学者,分别讲授了《新刑诉法证据规则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不同诉讼阶段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的运用》、《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辩护策略的选择》、《刑事辩护的几个前沿问题》等课程。
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他在讲话中对“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及各位授课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提高办案技能,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主持培训班开班仪式。
培训期间,学员们学习热情饱满,认真听课,积极主动与授课老师互动,课堂气氛十分活跃。课后进行了培训效果评估和今后培训需求的问卷调查活动。参训人员反映,通过培训,对新刑诉法修订的内容理解的更加准确,对刑事辩护技巧和方法的运用更加灵活,对有效提高我省律师的刑事辩护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