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31.08.2016  13:34
  

  

  近日,省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吉政查字〔2016〕22号),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列为今年省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重点督查市、县政府机构建设、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窗口设置等工作。

  省政府建立了周调度工作制度,要求各地每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迟迟没有进展的,将组织进行实地督查,并在全省通报。对2016年10月30日前未能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厅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