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携1.8米长炕革乘公交车 被司机“赶”下车

02.03.2015  11:02

   城市晚报讯 2月28日,长春市民刘先生买了一卷1.8米长的炕革,在八里堡站点乘坐21路公交车时,公交司机拒绝让其乘坐。而理由就是刘先生所携带的物品,已经超出了乘车规定。

  刘先生说,他放炕革的位置并不妨碍其他人,而且公交卡已经刷完。但司机说刘先生的物品超出了乘客携带物品的规定,要求刘先生立即下车。刘先生在几番请求下言语不和与女司机吵了起来。最后女司机让车上其他几位乘客下车,如果刘先生不拿着他的炕革下车,她就拒绝开车。在后车开过两辆以后,一位负责调度工作的孙先生将刘先生带到了后车。刘先生说:“21路的调度员孙先生态度很好,并招呼后车司机把我送到地方。

  据了解,刘先生所购买的炕革长约1.8米,一卷的直径在30厘米左右,因为乘坐出租车也装不下,所以他选择乘坐公交车。那么,刘先生所拿的物品能乘坐公交车吗?随后,记者拨打了长春公交集团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解释称,乘客携带物品上公交车,重量上不可以超过50公斤,体积上不可以超过0.125立方米,面积不可以超过1平方米。根据《长春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点规定,注意安全乘车,车箱内禁止编织衣物;头部和手臂不准伸出车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烂物品及其它危险品乘车;乘客携带易碎物品,应当妥善包扎管理,不得有碍其他乘客,物品损坏,由携带者自行负责。

   城市晚报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李作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