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

30.03.2016  10:16

        今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年度内各项补偿累加封顶线由2015年的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松花江网讯      记者从3月29日市卫生计生委召开的新农合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年度内各项补偿累加封顶线由2015年的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

  2016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金额由去年的100元增至150元。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由去年的360元提高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0元,省级财政补助117元,县(市)区级财政补助63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每人资助100元。

  据了解,今年住院补偿政策拉开了不同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以实现分级诊疗,合理调整参合农民的就诊流向,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确保重大疾病患者得到合理补偿,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例如,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患者,费用在0~500元之间的,普通疾病报销30%,重大疾病报销40%;500元以上的普通疾病报销85%,重大疾病报销90%,而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费用在0~1500元之间的,普通疾病报销为零,重大疾病报销20%;1500元以上的普通疾病报销55%,重大疾病报销65%。未经转诊直接到省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费用按20%报销。

  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42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江城日报记者/彭亚娟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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