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被判无期 拥14套房产
一汽集团“惊人”的腐败案正在陆续进入司法程序。近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原执行副总经理石涛被吉林省白山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其被认定受贿3303万元,另有267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司法文件显示,一汽集团系列腐败案发可溯源至2011年国家审计署的审计, 从2012年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静国松被双规起,一汽—大众销售公司一直是一汽集团案的“重灾区”,到今年3月15日,一汽集团原董事长徐建一被调查,一汽集团腐败案烧到了“最高层”。
判决书显示,石涛与静国松、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原总经理周勇江均存在交集。
石涛被认定48笔受贿,其中最多的一笔高达486万。其行贿对象分为两类:广告公司和汽车贸易公司,其中,石涛在多家行业关联公司拥有股份和干股。
判决书显示,石涛的家庭财产被认定为7823万多元,包括位于长春、北京等地的14套房产,其中包括至少3套别墅,在长春市一处房产中还存放了约2000万元现金。
石涛的巨额腐败滋生自市场寻租,其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相关公司承揽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产品推广、咨询等业务,以及帮助相关公司加入一汽大众品牌特许经销商网络、新建4S店、调配紧俏车型等形式谋取私利。
因审计案发
46岁的石涛1992年进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先后担任过客户服务中心科长、销售部副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7月开始担任执行副总经理,主管战略计划部,直接主管大众品牌的市场与战略、网络与培训、售后服务。
2012年9月,石涛调任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但就在石涛履新之前的4月,一汽集团公司纪委收到国资委[微博]纪委二室一封公函,要求对石涛等“32人收受商业贿赂问题进行查处并报告结果”。
这始于2011年10月国家审计署对一汽大众公司的审计,一汽大众公司是一汽集团下属中外合资企业,而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则是一汽大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石涛担心在这次审计中留下痕迹,因为就在2010年12月,他通过转账,收受了北京东方仁德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东方仁德公司)50万元行贿款。
判决书显示,2011年10月31日,石涛将50万退回了东方仁德公司,并多退了5000元利息。这笔钱又被石涛此后以现金形式要了回去。
同样的手法还包括2011年6月,石涛要求东方仁德公司一名出资人,向他表弟的账户内打入999999元,但2012年12月,一汽—大众销售公司被审计,因此退回了“本息”1061499元,不久后,石涛让他妹妹又要回了现金。
不过,一汽集团公司纪委还是查实了那笔50万元,但司法文件显示,集团公司纪委认为根据当时的证据材料不能认定石涛为受贿,因此建议给予石涛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但2012年6月,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静国松被带走调查,改变了事态走向,2013年4月,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原总经理、一汽集团原副总工程师周勇江被调查。2013年10月,石涛被双规。
巨额广告费腐败
东方仁德公司网页显示,从2003年至今,其全面代理捷达的品牌传播业务。其行贿石涛的动机很简单,证言显示,东方仁德公司“和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的广告业务必须经石涛签字同意才能进行”。
东方仁德公司是行贿石涛的14家广告、咨询公司之一,这些公司均为承揽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和产品推广业务而来。最少的行贿额为航美传媒集团一名华北区副总经理的15万,而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则行贿了3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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