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省政府批复啦!

29.10.2019  04:2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吉林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

吉政函〔2019〕86号

辉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批准吉林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划定方案的请示》(辉政文〔2018〕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水源保护区区划划定调整方案,并将其规范为《吉林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二、调整后的吉林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总面积约40.2231平方公里,分为东龙湾泉、大泉眼矿泉两部分。其中,东龙湾泉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约0.0028平方公里,不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面积约5.314平方公里;大泉眼矿泉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约0.0123平方公里,不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面积约34.894平方公里。

三、东龙湾泉、大泉眼矿泉作为周边乡镇的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相关规划中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同时,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立矿业权。四、调整后的吉林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与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约23.634平方公里,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时,要按照保护等级和层级从高从严的原则,将重叠区域纳入优化整合范围。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林辉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

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拐点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