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法院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场会

19.09.2017  2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将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氛围和生态。9月8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组织召开两级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场会,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采取双向视频的方式进行,中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政治处、监察室负责人以及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江源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干警在各院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东华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各院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经验交流,重点介绍了活动中的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存在的问题。中院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现场观摩了各院对“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中规定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成果展示。最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东巍作讲话,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及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活动作了进一步的部署。

  赵东巍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风建设对长春林区法院来说,是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抓队伍,促审判,坚持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要时刻做到把作风建设放在心里,在工作各环节、各节点中抓紧、抓实。

  赵东巍强调,要做好阶段性总结,明确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整改提高奠定良好基础。目前,作风建设成果已经初步显现,干警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案件质效有所提升,集体荣誉感和职业尊荣感进一步增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着主观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客观工作学习与活动标准相脱节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赵东巍要求,要完善各项举措,落实具体要求,努力推动作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为“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夯实基础。二是深入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持续发力。三是提升工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形象,切实在执法办案中比拼司法作风。四是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长足发展。

  赵东巍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充分利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深入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照其他基层法院的先进做法,找出其他工作不足和差距,边查边改,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坚定信心,切实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强,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任的法院队伍!

  通过此次会议的学习与交流,加强了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干警对新时期作风建设工作的认识,既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又使人头脑清醒,目标明确,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推动了两级法院作风建设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