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长春市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08.09.2017  02:03

            ——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现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市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宽城区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推进全市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司法行政三大职能向社区(村)延伸,近日,市司法局在宽城区召开全市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现场会。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宽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靳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长春、政治部主任鲍龙乡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层科科长及司法所所长代表;各开发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宽城区各乡(镇)、街道主管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同志及部分社区代表1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司法局副局长李长春主持。

     

与会人员参观了宽城区兴业街道新村社区、兰家镇蔡家村、凯旋街道一心街社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宽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对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有了深刻认识,为如何规范各项工作有了遵循。

   

会上,宽城区委党委、政法委书记靳明为会议致辞。长春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鲍龙乡宣读了《关于为宽城区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梁向东局长为宽城颁发锦旗。宽城区司法局、宽城区兰家镇政府和兴业街道新村社区在会上做经验介绍。

梁向东局长在讲话中总结了全市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肯定了宽城区在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认为宽城区司法局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有三个方面经验值得借鉴。一是政府支持,保障有力。二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三是规范运行,服务到位。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加强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时,梁向东局长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的神圣职责。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村)法律服务站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承载者、落实者,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所在,必须下大力气打牢夯实。首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要审时度势,正视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再次要积极作为,努力推进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工作升级进位。重点抓好6项工作:一是要做强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做硬监管手段,理直气壮抓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安置帮教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尤其是科技信息手段监管,坚决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做优法律服务,紧紧围绕区域发展、民生改善和群众法律需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及时为区域内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直接、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四是做实人民调解,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途径的方法,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多元化解的大格局中做实做细,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做活法治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紧密融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调动社会力量、普法志愿者和政府各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是规范社区(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站工作模式。规范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做到“三有”,即:有工作场所、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五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业务簿册、统一业务流程。搭建起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站和维稳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服务(咨询)、法律援助、依法治理等职能,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

梁局长希望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以国家、省、市对社区(村)司法行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为目标,以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通过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延伸司法行政业务触角,全面推动全市社区(村)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优良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