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长春南关检察:释法说理 传递司法温度

10.08.2018  18:30

  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最高检《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近日,在办理的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通过释法说理,传递司法温度,成功挽救了一名抑郁症患者。 

 

   屡遭变故患上抑郁病  

  被告人田某因多年前的一场火灾造成了身体大面积烧伤,二级残疾,祸不单行,田某又因工作单位解体,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开小卖店维持生活。屡次的变故使田某患上抑郁病。据田某供述,其在自家超市售货过程中,由于受害人吕某出言不逊,并且先对田某进行推搡,进而两人发生口角,撕打在一起,造成吕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在讯问过程中,田某表示自己系正当防卫,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这起事件,田某的抑郁病情加重,已有轻生想法。 

 

   释法说理宽慰人心      

   办案检察官 首先从亲情的角度劝解田某,希望他珍惜家人,不要有极端想法。同时,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就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和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了详细说明:案发当时的情形,对方的行为只是对田某轻微推搡,未达到不法侵害的程度,田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经过释法说理,田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认识,表示遇事不会再冲动了,今后要好好生活。 

 

   法院采纳南关区检察院免处的量刑建议  

   南关区检察院 认为田某认罪态度好,并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在对案件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田某激动地说:“我认罪伏法,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心理疏导! 最终,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此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