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官方权威解读:车辆单双号限行为临时性 轨道交通进行了相应调整

21.10.2017  05:30

依照《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立即启动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昨天12点,我市发布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据了解,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和发展趋势,大气污染预警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红色预警也就是最高级别的预警。预警发布的同时,启动Ⅰ级响应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实施方案,采取Ⅰ级响应措施。

20日上午10点,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会议表示:依照《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立即启动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长春市于本月19号12点发布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全市启动一级响应。根据《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机动车执行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