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兜牢安全底线,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

08.10.2022  21:30

  

  国庆长假期间,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也是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时段。

  连日来,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全省交警部门靶向治理、精准打击,各地牢牢守住城市、公路、农村“三大战场”, 科学合理布置警力,全面提升管控力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效整治酒醉驾醉驾、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刻兜牢安全底线,坚决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

  10月1日,吉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桦甸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大型客车存在超员嫌疑。经检查,该车核载38人,实载43人,属“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转运超员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节日期间各类机动车通行量激增的特点,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对城市道路、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进行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覆盖。在铁西、伊通、梨树等地,广大民警采取“白+黑”执勤模式,通过分析辖区酒驾醉驾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将辖区主要道路以及较为僻静的支路作为重点查控区域,开展涉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他们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开展执勤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节日期间,通化市柳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车检查。日前,在对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使用快速排查酒检仪检测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要求陈某接受进一步呼气检测。经核查,驾驶人陈某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的结果显示为12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人陈某血样已送至检测机关,等待下一步处理。

  松原市前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国省道、县乡道、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路段,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对驾驶人逐一进行酒精测试,做到逢车必查,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10月2日,执勤民警发现拖拉机驾驶人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5mg/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0月1日至3日,白山市抚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部署,持续开展以查处酒驾、醉驾为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期间,累计查处酒后驾驶7起、醉酒驾驶1起、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1起、货车超载57起、其他违法行为125起。行动中,广大民警由“静态”向“动态”延伸,打破常规设卡整治模式,统一调配警力,针对饭店、酒吧、大排档、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的特点,以“点线面”全覆盖、严整治模式开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保障整治行动“零死角”。

  国庆期间,临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切实为国庆长假期间市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针对假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特点,广大民警科学部署警力,紧盯娱乐场所、商场、夜宵街、早晚等人车流量大的重要路段和重要时段,通过设点盘查、流动检查、错时勤务等办法,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检、有违必处”,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根据辖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道路交通特点,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调整勤务,采取固定卡点和流动巡逻动静结合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意识。行动期间,全市累计出动警力120余人次、警车20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1余起。

  10月3日、4日晚,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市累计查处酒驾醉驾14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2起。在严格查处酒驾醉驾的同时,广大民警持续加强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方式,促使广大驾驶员能够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树立遵法守规、安全出行的良好观念,共同构建平安和谐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