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09.01.2018  20:30
    日前,省工商局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日,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政务大厅等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空岗、睡觉、玩手机、打羽毛球、向记者送现金以及“黄牛党”代办收费等问题进行了报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相继转载播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省工商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通知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窗口单位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群众权益的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也是各种群众利益诉求的集中点。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全系统的声誉,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自觉站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高度,切实树牢作风建设持续抓、长期抓的思想,时刻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下大力气纠治“四风”,在常抓抓长、细抓抓实上下功夫,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树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勤廉为民、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要整治工作作风,扎实提高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要开展一次政风大扫除,结合此次事件在窗口单位进行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要结合 “两学一做”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开展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动力;要以便企利民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登记服务窗口和行政处罚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推进窗口单位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使管理更加严格,服务更加规范;要强化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加强纪律约束,严格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人员上岗、轮岗、离岗等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杜绝擅自脱岗、串岗和玩手机、聊微信等现象,保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的良好工作状态;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一条条查摆、一条条整改,切实纠正“推绕拖”、责任担当“推责、卸责、不负责”等问题,促进工作作风持续改善;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窗口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学习交流、宣传推广,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争取积极的社会效应。

通知强调,要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窗口单位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评价权交给群众,大力推行事后评价和电话回访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不断加强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处理,及时整改、督办、落实;要组织对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尤其对有投诉记录的窗口单位应重点督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要及时通报曝光检查考核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无死角对照、无条件整改,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等怠政懒政行为,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市(州)局各窗口单位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县(市、区)局窗口单位的业务指导;各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因领导失察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探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依据问责条例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