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16.06.2021  10:10

吉建函〔2021〕59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危害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21〕147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十个必须到位”的通知》(吉安委办〔2021〕15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建党100周年,同时也是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阶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五化”工作法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地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要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当前,随着气温升高,城市污水井、窨井、市政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各类有限空间作业频繁,在作业过程中极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各地要立即组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有毒气体报警器和通风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到位、功能是否完备,检修作业是否严格,现场管理是否规范等重点环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不能作业。

三要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各地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要通过演练对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和现场措施的针对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装备处于完好可靠状态。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如存在致害因素不明、没有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四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各地每年要组织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知识技能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安全施救知识、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和应急救援技能等教育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五要强化监管执法。严执法、重处罚是当前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将“三个责任”落实到位最有效的措施,只有真正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付出代价,才能倒逼各类企业重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真正“让监管和执法都要长牙齿”,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及“监管干部+专家”等方式,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弄虚作假和欺上瞒下等行为以及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切实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附件:吉林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十个必须到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