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11.12.2017  17:15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关于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aochy@cde.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关于支持拓展性临床试验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aochy@cde.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