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检战“疫”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了4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6.02.2020  13:30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期顺利进行,在疫情防控期间,敦化市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检察院相关规定,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创新方式办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把握办案期限,加快办案进度,坚持做到办案防疫两手抓、两不误。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情况,敦化市检察院积极作为,部门间相互配合,积极应对疫情给办案工作带来的不便。为保证所有案件不延期,该院及时对案卷进行审查梳理,确保案件依法办结的同时,做到案件质量不减,办案效率不减,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如期办结了4起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涉黑案件3起、涉恶案件1起,涉案60余人)并已将上述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审查案件多以书面审查为主,坚决避免案件超期办理,同时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防止因办案发生疫情安全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建立防疫期间的办案协作机制,在看守所全封闭管理的情况下,办理案件主要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确实需要当面讯问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尽量减少讯问时间和次数,并要求干警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该院为办案干警配备了酒精、口罩、一次性手套,在讯问过程中需要嫌疑人签字的讯问笔录、笔都必须经过消毒后递给嫌疑人,确保在押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绝对安全。

 

 

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时期案件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敦化市检察院通过检察专网远程视频多次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有争议的焦点问题提请上级院把关认定,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有效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精准办理此类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案件,相关办案人员通过电话及时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联系,明确告知其诉讼权利,录音并记录在案,以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辩护人和诉讼参与人要求听取意见的,办案人员将通过电话听取并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