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2.12.2018  00:33

  近日,前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是:

   1、乌兰傲都乡浩勒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包瑞义私留村民答谢费问题。 2013年9月,该乡派出所将村民为找回丢失牲畜的答谢费0.3万元交给包瑞义,让其返还给村民,包瑞义却将此款私自留存,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16年6月,包瑞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前郭县交通运输局原副主任科员苏俊友因人事档案工作管理不力致使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问题。 1996年2月至2009年4月,苏俊友在人事档案交接过程中未认真核对,致使县公路段职工吴某个人档案丢失,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2017年3月,苏俊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哈拉毛都镇朝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王克军因农村新农合参保工作履职不力致使村民无法报销医疗费问题。 2010年,在申报新农合参保人员时,王克军将户口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谢某漏报,致使谢某因病住院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后由村委会赔偿谢某部分医疗费,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2月,王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党支部书记吉祥私设账外账问题。 2017年5月,吉祥与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某商议,将村上的48.15公顷机动地赊给本村11户农户耕种。7月,陈某将3户农户机动地承包费2.24万元放置在账外,用于处理村务支出。2018年3月,吉祥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王府站镇三棵树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恒学在土地分割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王府站镇三棵树村治保主任张某在不符合享受独生子女政策的情况下,自2001年起多分耕地2.1亩,而且未交纳承包费。孙恒学自2009年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后,未发现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该地,致使村集体经济损失。2018年5月,孙恒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前郭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不越“底线”、不碰“红线”。前郭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决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动真碰硬,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盯各类“微腐败”,管住所有公权力,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前郭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