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购买二手房 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契税发票

26.03.2015  16:44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上有两点新变化:1、商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还款银行是工行、建行、农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2、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契税发票。

  提取公积金需提交啥材料?

  职工商业银行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要件包括: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近两个月银行还款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此外,目前开始执行的一项新规是:如还款银行是工行、建行、农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还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二手房,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加盖“已抵押”字样的产权证、借款合同、近两个月银行还款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另外,出现了一个新变化:商贷购买二手房不需提供契税发票了。

  哪些事由可以提取公积金?

  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事由并非只能跟买房有关。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况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用于租房: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用来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对于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遇到以上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最受关注的是最后一种用途,可以用来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记者 陈雅/报道)

(责任编辑:姜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