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用户投诉将影响热企信用等级评价 各大热企大批上线“测温点”

10.10.2019  04:10

10月9日,长春市区白天气温有所回升,但早晚市民仍旧感觉家中阴冷。对于即将要来的冬季供暖,用户有所期望同时也存在一些担忧,一方面期望“供暖”早早到来,另一方面担心供暖质量是否有保证。

为此,中国吉林网结合《长春市供热管理条例》对话行管部门和各大供热企业,企业服务有了新方法,供热公司好与差结合《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评级,服务不好的热企将退出供热市场。

 供热企业

  上线测温点   服务上一改过去的“等米下锅”

中国吉林网记者从供热企业了解到,目前按照长春市政府的保障供暖的有关要求,今年各大热企上线终端调控的“测温点”,供热服务一定要改变过去的“等米下锅”,变为如今的“主动出击”。

长热集团已经上线4000余测温点,已经与后台集团总部的调度中心联网,点对点的测温,及时维修,保证供热质量。

同鑫热力集团供热总公司副总经理宫岩松说:“公司的测温点目前已经完善部分小区,正式供热前,将测温点达到3800余个。”

此外,宇光热力,亚泰热力的供热测温点也正在安装,预计供热前夕达到政府要求的标准。

行业管理部门

供热行业信用体系   提高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

据悉,《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实施后,今冬长春将开始实施热企信用等级评价,对连续两年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D级的热企,将吊销其《城市供热经营许可》。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供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建立供热行业信用体系,提高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度,制定了《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供热经营企业进行分级管理。

由长春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督导全市供热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区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每年度考核一次。

热用户评议纳入评价体系

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分为温度评价和分数评价。其中温度评价是指行业管理部门对热用户采暖期内平均温度的总体评价。分数评价包括行业评价体系和社会评价体系,行业评价体系包括能效情况、环保情况等;社会评价体系包括社区评议情况、用户评议情况、媒体负面报道情况。

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采用温度评价标准和分数评价标准并行,温度评价标准以固定测温点和实地测温的平均温度为基本评价指标。

如何评价:

根据评价热企分为4个等级

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根据评价结果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在温度评价标准上:

A级企业:固定测温点和实地测温的平均温度在21℃以上(含21℃);B级企业:固定测温点和实地测温的平均温度在20℃-21℃(含20℃);C级企业:固定测温点和实地测温的平均温度在19℃-20℃(含19℃);D级企业:固定测温点和实地测温的平均温度在18℃-19℃(含18℃)。

分数评价标准上,A级企业:评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B级企业:评分综合得分在85分至95分之间(含85分);C级企业:评分综合得分在75分至85分之间(含75分);D级企业:评分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

连续两年评价为D级热企将退出

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城市供热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对供热经营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对于评价结果为A级的供热经营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发展。评价结果为B级的供热经营企业,支持发展。评价结果为C级的供热经营企业,限制发展,维持现有供热面积,热源区域内有新增供热需求的由A级供热经营企业进行管理。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C级的供热经营企业,第二年评价结果降为D级。

评价结果为D级的供热经营企业,调减20%供热面积。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D级的供热经营企业,吊销《城市供热经营许可》,启动应急接管程序。

热用户采暖期内平均温度在18℃以下企业为供热失信企业,吊销《城市供热经营许可》,启动应急接管程序。

中国吉林网提醒广大热用户:如果不知道哪个企业供热,记住24小时公用服务电话12319,到了供暖期,遇到供暖不达标的情况,也可以通过12319来进行投诉。

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