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民华被免去十二届省政协常委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

22.08.2019  12:20

关于免去褚民华十二届省政协常委职务、

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9年8月21日政协吉林省

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委褚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九次主席会议决定,免去褚民华省政协常委职务、撤销其十二届省政协委员资格。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予以追认。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褚民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褚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褚民华简历

褚民华,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吉林永吉人, 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03年12月,任吉林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1月,任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10月,任通化市副市长;2011年12月,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5年11月,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巡视员;2017年3月,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10月,任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吉林日报、廉洁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