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评吉林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

11.07.2020  01:31

吉林大学副校长  蔡立东

商环境是区域软实力的基本参数,也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力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和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就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持续推动改善我省营商环境。2019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各领域各方面,其中法治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鲜明提出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并就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重要部署。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也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2018年以来,吉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先后出台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决战脱贫攻坚等10余份司法政策文件,强力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与省委中心工作、与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同频共振、精准对接,并通过组织开展保护民营企业专项督察,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行动”,大力推进包括“送法进企”在内的“普法六走进”活动等有效途径,扎实推进暖企惠企、安商营商法律政策落实,推动营商法治环境建设。

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下,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面临困境。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摆在全省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对此,省法院党组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全面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质效,提出4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93项具体措施,确立了到2021年底实现吉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并同步出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提出6个维度35项评价指标,为全省法院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提供统一、客观、可衡量的基准。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是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新举措,是为加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的新努力,不仅有助于推动全省法院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更强劲的司法助力、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搭建了更广阔的实践平台、为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系提供了更积极的实践探索,必将为服务保障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谱写新篇章。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