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再次征求意见的函

04.04.2018  23:13

         吉建函〔2018〕234号
省公安消防总队、省人防办、省气象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编办、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档案局;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中明确提出的“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的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请各相关部门就《实施意见》内容提出修改反馈意见。请于4月10日下午16时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反馈意见报送(或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   王海莹0431-82752498         13844983933   邢蕴哲0431-82752399(含传真)   13944881177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