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总结推广福建典型经验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05.06.2017  09:11
      张建龙在福建省武平县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总结推广福建典型经验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对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5月31日-6月1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前往福建省武平县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张建龙指出,福建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源地,改革推进15年来,为全国积累了宝贵经验、树立了典型标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就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批示后,5月25日,国家林业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张建龙在会上指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集体林改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林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饱含了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殷切期望,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全体林业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做好林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前往武平调研前,5月30日,张建龙与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省长于伟国会谈,就如何进一步总结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交换意见。   在武平,张建龙现场调研了武平博物馆林改展览馆筹备情况、全国林改策源地万安镇捷文村、林下经济典型东留镇黄坊村富贵籽种植基地、森林旅游典型城厢镇云礤村森林人家等。   5月31日晚,张建龙主持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武平县委书记陈厦生介绍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万安镇捷文村支部书记钟泰福、永平镇瑞湖村村主任刘佩连、永平镇帽村村造林大户方顺明、武平县荣盛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启荣、城厢镇云礤村森林人家经营户邱光福、城厢镇礤文村牛畬里家庭林场负责人李福明、武平县梁野仙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钟亮生等林农及林业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谈了集体林改的好处及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的建议。   张建龙说,2001年,武平县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到武平调研,充分肯定武平林改做法,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重要指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从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惠及亿万林农的改革运动在福建全面推开。改革15年来,福建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取得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显著成绩,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的全面推开树立了标杆。   张建龙强调,发端于福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在充分尊重最广大林农意愿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林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总书记的批示指示为指引,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要深入总结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坚持典型引路,讲好林改故事,加强宣传推广,谋划筹备好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引导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持续推动农民增收致富,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福建省副省长黄琪玉、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封加平陪同调研。(焦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