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局召开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动员部署暨培训学习会议

11.12.2017  11:36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方案》以及《关于开展2017年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2017年12月5日,省医保局召开了全省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动员部署暨培训学习会议。会议由于海峰副局长主持,全体检查评估工作组成员和部分省局业务部门同志参加。省医保局金华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金华局长向与会人员深刻分析了当前我省经办机构风险管理的现状,着重强调了当前开展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就如何开展好全省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工作做现场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立足全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开展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活动既是国家的要求,更是各级领导非常关注的重点部分,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立足全省,按照此次检查评估的要求,把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做细、做实。二是要明确标准,系统学习。此次检查评估内容多、范围广、时间长、专业性强,为此我们召开了此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和学习培训会议,在接下来的讲解学习过程中,要求各部室授课的同志要详细讲解,交流风险管理的心得,参与学习的各位同志要对以上检查评估标准认真学习,注意把握重点和细节。同时,要严肃课堂纪律,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要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全体检查人员要按照厅主要领导 “狠抓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的贯彻落实,具体做到抓落实,见成效,动真章。以零容忍的态度,零问题的标准,实现零风险的目标”的批示精神,在现场评估验收的过程中,严格要求,认真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带队组长要全盘把握,全面检查,各组检查成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客观公正检查问题。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接受被检对象吃喝宴请,不接受被检对象的住宿安排,不使用被检对象单位用车,防微杜渐,保持省局一贯良好的形象。

  随后,于海峰副局长就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评估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再次强调工作纪律和检查要求。省局各业务部门对检查人员进行了集中授课培训,统一检查标准,保证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客观公正。

  按照全省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要求,此次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预期一个月时间,从2017年12月初至12月末结束。(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