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检:“拯救你的是司法的关怀!”

07.11.2017  00:25

    2016年4月22日,刚被取保候审的老崔拖家带口来到红石林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当他看到李洪民、朱瑶两位检察官时,情不自禁迎上前去握住他们的手,“谢谢检察官啊,你们不是帮我,是救了我啊!”看着眼圈通红的老崔和他的妻女,两位办案检察官也动情地说,“拯救你的不是我们,是司法的关怀!

 

   建个玉米楼子却捅了大篓子

  2015年秋,家住靖宇县某村的老崔看着堆放在院子里的玉米犯起了愁,“这么多的玉米摊在院子里实在太碍事,一点都不规整,还是得建一个玉米楼子,可是建造的木头去哪弄呢?”绕着村子走了好几圈,老崔灵机一动,“村外正好是一片林子,进去砍几棵小杨树不就行了!”打定主意,老崔回家拎了镰刀就奔林子而去,在林子里转悠了两圈,选定了四颗小树,就砍倒带回了家。

  有了木材,勤快的老崔两天时间就搭好了玉米楼子,看着整齐摆放的玉米,老崔心里乐着呢,却不知,他已经捅出了大篓子。

  原来,村外那片林子隶属于吉林省森工集团红石分公司,其中种植了多种珍惜木材,很不幸,被老崔选中那四棵小树正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 合立木材积0.037立方米,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2016年3月24日,老崔被吉林省红石森林公安分局逮捕,关押在红石森林公安分局看守所。

  羁押必要性审查让他重燃希望

  老崔在看守所里既后悔又自责,“马上就要春耕了,家里老妻一人,根本干不了多少农活,大女儿在外打工,小女儿才上中学,一大家子就靠种地活着,没有我,今年一大家子就喝西北风吧。”越想越是自责,这个壮实的汉子因此日渐消瘦。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表现被红石林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李洪民、朱瑶看在眼里,在每周两次的例行谈话中,他们找上了老崔。

  面对驻所检察官的讯问,老崔悔恨交加,交代了犯罪经过。他说,“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那是水曲柳,还以为是杨树呢,要是早知道我不可能去砍树,我早就后悔了!”考虑到老崔一家的现实情况和老崔犯罪的恶性程度,本着法外容情的人性化精神,两位检察官决定对老崔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听说可能被放回去春耕,老崔的眼里又燃起了希望的火焰。

   变更强制措施,老崔回家种田了

  在对老崔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李洪民和朱瑶两次越过颠簸崎岖的山路来到老崔所在村实地调查。在向该村村委会及村民调查情况时了解到,老崔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平日里勤劳肯干、热心邻里,很受村里人爱戴,在他事发之前,一直是村支书的热门人选。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他们更加仔细核查该案的其他情况。“这是一个值得挽救的人,应该帮助他走出困境”。在对老崔是否认罪伏法、证据是否已经固定、主观恶性是否较小、是否具有继续羁押必要、变更强制措施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后,办案检察官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的检察建议。被审查人老崔被取保候审。

  老崔可以暂时回家春耕了,一家人的生计也有了着落。在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之余,老崔和他的家人也体会到了法治的温度!

   挽救之外不忘教育惩戒

  在老崔被取保候审后,红石林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曾到该村进行了两次回访考察。经过回访,了解到老崔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经常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村民进行法律宣传,让村民们都意识到滥砍乱伐可能会犯罪。

  同时,在该村村委会的协助下,检察官们开展了以案说法活动,借助回访的机会,向村民进行了一次法律宣传,着重介绍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动物等。让村民们知道,非法砍伐、猎杀、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

   判决: 2016年6月6日,老崔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