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家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16.01.2019  14:59

近日,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我省有7个县市(单位)入选,其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长春希望高中、白山方大集团、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蒳荷芽社区、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白山市边防支队长白县边防大队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全社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经省民委大力推荐,全省已先后有6批32个县市(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监督检查处 邰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