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开启新征程 实现新作为

01.02.2018  15:41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

  过去五年,是全省法院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五年,面对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案件总量持续增长,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奋发有为、埋头苦干、争先进位、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712256件,审执结1672075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39.1%和39.4%;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8528件,审执结28049件,同比分别增长59.3%和63.7%。其中,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53780件,审执结413599件,比2012年分别增长54.4%和57.9%,法官人均结案144.6件,同比增长116.8%;省法院受理案件8546件,审执结8067件,同比分别增长76.3%和97.9%。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全省法院是怎样认清形势、顺势而为?是如何选择、怎样担当?是如何改革创新,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新作为?

  本文为您逐一揭晓全省法院不平凡的五年。

  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过去五年,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倾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交出了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人民群众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权利救济,当场登记立案率96.2%。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住房、就业、医疗等社会问题的关切,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5479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保护公民权益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75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808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审结22945件,判处罪犯32583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18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101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坚决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全省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313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比例占51.5%。加大赔偿调解、司法救助力度,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61.2%,实施刑事司法救助2184件1.38亿元,切实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

  【聚焦】

  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高擎正义之剑,惩治犯罪,惩恶扬善”。全省法院通过公平公正的刑事审判活动,将各类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实现刑法对犯罪的制裁,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建一方安宁。

  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涉黄犯罪,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7615件29449人。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理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和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796件3126人。

  集中开展电信诈骗犯罪专项整治,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86件893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291件9974人。

  【聚焦】

  “多元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构建稳定的社会格局,符合保障民生、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目标,有利于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不断发展。

  全省法院全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重点在联动融合、集约高效上下功夫,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重整合”“专业化”“社会性”,推进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实现了从理念更新到工作创新、从机制建设到制度落实、从“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从力量分散到形成合力的重大转变,形成了社会各界协同参与解纷合力。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结案率53.5%,五年共有85876起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作为“全省多元化网络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积极强化源头治理,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微信群、公众号、公益短信等多媒体平台,完善诉调对接体系。2017年,成功化解刑事附带民事、物业、征收、侵权、借款、涉农等各类纠纷案件400余件,组织法律宣讲17次,推送公益短信50万条。

  服务中心保障吉林振兴发展

  民商事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关系到企业的投资和经营环境。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三个五”战略,五年共审结一审合同、权属、侵权等纠纷案件727260件,结案标的额4686亿元,其中,2017年审结173335件,结案标的额1152亿元。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302件,确保“僵尸企业”依法稳妥处置。审理服务领域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58176件,保障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审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5282件,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52669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案件7128件,保障农村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审理涉军“停偿”案件326件,为驻吉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聚焦】

  优化营商软环境诠释发展硬道理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条件,发展经济需要硬环境,更需要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全省法院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从服务小微企业到惩治失信事主,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合同违约、不正当竞争等案件214978件,推动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为民营企业生存提供发展空间。对于企业提起诉讼但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及时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帮助困难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早日走出困境。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行动部署,加快推进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省法院党组在全省“三抓”大会后立即召开部署会议,要求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抓”大会精神,并迅速开局起步,相继提出了2017年全省法院服务“三抓”工作、服务法治环境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研究出台了《吉林省法院系统服务“三抓”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十五项措施》,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这十五项服务“三抓”工作措施,在全省法院得到了有效贯彻和落实。

  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全省重大经济战略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各中院针对辖区内的重大项目纷纷出台司法保障措施,长春中院出台了《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吉林中院出台了《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园区建设。延边地区法院把服务延龙图新区规划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以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高标准、高定位地做好新区规划建设开局起步司法保障。珲春市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企业涉诉案件提供便利。通化中院通过审判为通化医药高新区、国际内陆港区提供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聚焦】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知识推动进步,创新改变生活。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有益助力。

  为提升司法知识产权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全面振兴吉林发展,省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的通知》,并连续多年发布《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吉林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法院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审判机制建设,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383件,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

  在配合吉林省知识产权试点市(州)强县工作中,为领导干部讲授知识产权理论常识,提高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经济发展核心驱动的重要性认识;为企业家和创业人员讲授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的相关问题,让企业家了解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方面,省法院与省科技厅签订了涵盖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共享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机制》,大幅提升了吉林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吉林智造”提供强大行政服务和司法保障。

  【聚焦】

  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精准扶贫,贵在“”字,重在“”字。省法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洮南市那金镇里仁村、太安村联系点选派1名干部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并组织院机关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引导全院干警参与脱贫攻坚。

  精准识别是确保精准到户到人、“扶真贫”的基础,省法院对提出贫困申请的农户逐户入户核实情况,将精准识别纳入动态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将贫困户精准分类、精准跟踪。

  省法院积极关注民生,注重雪中送炭、解围济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安排,研究制定帮扶方案,改变了以往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漫盖式全面扶贫为重点贫困户扶贫,饮鸩止渴式扶贫为长效机制系统性扶贫,传统农业耕作式扶贫为新型农业产业链扶贫,并着眼于解决群众经济困难,特别是通过扶贫为困难群众鼓励志气,扶其精神,树立脱贫信心给予了精神到物质的帮助。

  省法院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支部阵地建设等方面予以帮扶,先后为帮扶村解决了柴改电、动力电增容、光伏项目引入、解冻直补款等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修建卫生室、文化广场、审批新农业项目、电力改造等工程,调动了农户生产积极性,改善种植模式,促进增产增收。为进一步扩大农民获取信息途径,省法院为洮南市那金镇里仁村、太安村“农家书屋”捐赠各类书籍3026册,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创业增收本领,树立脱贫志气和信心。

  截至目前,省法院精准扶贫工作共落实16项帮扶措施,投入、协调资金4907万元,切实改善了包保帮扶村面貌,促进了贫困户增收脱贫和帮扶村整体发展。全省法院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扶贫济困,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5838件。

  改革创新赢得群众广泛认可

  司法体制改革对于法院而言,是一场不可回避的自我革命,其核心是“员额法官选任、审判权运行、司法责任落实”三大关键。

  吉林省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全省法院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形成常态,择优遴选法官2943名,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专业素养、审判能力显著提升。

  合议庭作为人民法院基本审判组织,为进一步规范合议庭工作程序,省法院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则》,明确了合议庭九项职责,院庭长不再签署非本人参与办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合议庭权力运行边界更加清晰明确。2017年,全省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占比达到99.1%。

  改革让院、庭长“角色回归”,通过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形成对审判工作的规范指引。2017年,全省法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5244件,人均结案40.2件。

  为破解“判审分离、审判难追责”,省法院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改革后审判委员会只对适用法律负责,不再把关案件事实和证据采信,切实强化了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加强监督指导等功能作用。2017年,全省法院研讨案件数量同比减少65.74%。

  “放权要彻底,但不能放任”。

  省法院聚焦审判权运行“源头”,聚焦“”“”破局开路,着力解决制约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则》《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责任制暂行规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涵盖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权限、合议庭运行、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责任制、防止干预办案等方面,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聚焦】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司法改革就刑事审判工作而言,直逼避免刑事冤假错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避免冤假错案的必由之路。

  省法院把准深化司法改革“脉搏”,坚持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确定松原市两级法院为改革试点法院。松原中院的改革做法和首创精神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并被确定为全国三个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多次在全国作经验介绍。

  省法院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试行)》,在省委政法委的组织下,省直公、检、法、司、安会签后,由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下发全省执行,成为全省推进此项改革的基本制度规范,也是全国法院较早出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的省份。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了庭审功能,重点解决了过去庭审中心意识不强、庭审虚化、庭前预断等情况,严格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切实改变了审判走过场、庭审流于形式的问题,既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作出裁判的能力,又有利于查明事实、监督侦查违法行为、杜绝冤假错案。

  2017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证人出庭率达到94.2%。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的建立,对法官通过庭审查明案件关键事实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庭审实质化取得了重要进展。

  【聚焦】

  家事审判改革让法律更有温度

  家事审判改革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所调整的亲属关系的特殊性,为确保婚姻家庭的稳固和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省法院探索建立了有别于财产类案件“对抗制”诉讼程序、符合家事纠纷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

  其中,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立足改善和修补亲情关系,从家事纠纷预防、家事纠纷审判及家事纠纷警醒方面开展工作,形成了庭审功能人性化、审判团队专业化、审判方式特色化、工作机制规范化、诉讼程序便民化的特色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家事纠纷。

  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引入离婚冷静期、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等方式,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177636件,和解解决比例67.1%。健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结案率53.5%,五年共有85876起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有效促进了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解决。

  【聚焦】

  “道交一体化”改革实现诉讼服务“一站式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道交纠纷案件增速明显,为及时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省法院扎实推进“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通过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在线化解平台,实行保险行业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全程在线快速处理。

  延吉市法院交通法庭作为全省第一家试点,对全市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实行统一管辖,通过与当地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由交管部门先行调解,再由人民调解员或仲裁调解员调解,仍不能调解解决的,由法庭进行调解,实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统一,诉前化解了一大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纠纷案件。

  在吉林省19家基层法院试点的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中,通过“冷处理法”“亲情化解法”“远近对比法”“圆桌会议”等调解方法,法官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真情沟通,诠释法理,将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一个个濒临于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矛盾激化的邻里关系冰消雪融,有效促进了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智慧升级开启便民全新体验

  21世纪,信息技术对审判时间、空间的重构,审判流程的重塑,使司法公正呈现出新的实现形式,也使司法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干部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省法院全力打造诉讼服务“网络店”,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网上立案交费、提交证据、发表意见、查阅卷宗,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7年,当事人和律师通过网上立案160732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72.5%。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通、信息共享,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

  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深度应用,为法官办案提供类案检索、法条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减少法官重复劳动,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信息融合,在全省40个看守所建成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在17家监狱建成电子法庭,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开庭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

  积极探索与司法改革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构建规范审判权运行的“数据铁笼”,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运用大数据管理平台,把审判、执行、信访等司法数据和干部评价、机关管理、后勤保障等数据相融合,实现了各项工作的互相促进、互相监督,有效提升了司法管理效能。

  【聚焦】

  电子法院的智慧升级

  智慧法院建设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一场深刻变革,由电子法院向智慧法院的全面转型升级,也意味着需要建设更加便捷、更加全面、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

  省法院充分整合“业务孤岛”,坚持以绩效考核为指引,将互联网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全面打造绩效型“智慧法院”。

  省法院以科技为手段、以审判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审判工作重要环节的信息化支持和管理;数字图书馆、法官电子图书馆、法信、威科先行、法律法规知识库等已在法院专网部署并应用于全省三级法院;文书校对、上网屏蔽、案例指导、量刑参考等审判支持系统不断丰富。

  过去,送达人难寻、信息少、周期长、成本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省法院在探索中前行,深入开展一体化电子送达模式,畅通与邮政、支付宝、微博等机构的横向互联送达路径,并将现有电子送达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统一电子送达平台及线下实体送达整合,通过送达数据查询、反馈和案情、受送达人情况、文书类型等特征的分析,实现智能择优送达。

  省法院积极推进庭审智能语音识别和庭审智能巡查等庭审智能化服务建设,实现了笔录生成智能化、庭审监管高效化、数据共享互联化。其中,庭审智能语音识别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和图像识别技术将诉讼参与人的声音自动生成文字笔录,“智能书记员”的出现,有效减轻了记录负担,提高庭审效率。庭审智能巡查则加大了对庭审信息规范、法官行为规范、庭审音视频质量多维度的自动巡查,规范法官办案行为,提高庭审业务材料完整度。

  省法院积极构建知识体系,建立完善审判知识库,支撑上层应用,推进审判智能化,通过引进知识图谱、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丰富审判知识库储备。同时,针对款物管理,建设案款统一管理平台,重点完善线上、线下诉讼缴纳渠道,形成“立审执全覆盖、交退征一体化”的案款管理模式,使法院案款管理做到“一案一号、自动清分、来源清晰、去向明确”。

  【聚焦】

  阳光司法的融合发展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切身感受以及社会的整体性评价。

  吉林电子法院上线以来,坚持推进诉讼活动全流程公开,打造的阳光透明法院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省法院坚持以司法公开为驱动,从阳光、便捷、全面的司法服务出发,探索阳光司法新途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全新体验,使阳光司法真正走进百姓心中。

  公正司法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就必须深化司法公开,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充分借力信息化,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建成全省法院统一的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实时发布各类审判动态信息和审务信息。全省法院累计公开案件信息277681件,直播庭审24579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28845份。

  智慧法院建设使司法公开进度成为群众感知司法改革的“温度计”。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稳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网上公开现已全面落实到位,通过对诉讼活动的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动态跟踪,对案件审理流程和法官办案的留痕监督,当事人可以更加及时快速地了解相关案件的处理进度,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真正把诉讼过程“”出来。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公布的2016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省法院在全国31家高级人民法院排名中位居第1位、81家测评法院总体排名跻身三强。长春中院、吉林中院在49家中院排名中分列第4位、第5位。

  【聚焦】

  公平正义的更快抵达

  为进一步拓展诉讼业务覆盖范围,提升系统易用性,优化底层技术,省法院在平台建设中,增加了网上诉讼保全、网上司法辅助申请、网上开庭等诉讼服务,使诉讼服务更加简单便捷、清晰明了,大幅提高了诉讼材料文件的处理速度,缩短等待时间。

  省法院充分运用智能诉讼辅助平台,为当事人、律师提供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贴身智能化诉讼辅助服务,实现诉前引导风险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和智能诉讼问答等功能,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公民参与诉讼提供诉讼程序、网上操作等多方面指引帮助,让了解案件办理动态更加便捷,让“打官司”不再迷茫。

  “定制化”服务能够针对诉讼群众需求,提供相适应的服务和咨询,让当事人打消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

  省法院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移动端,研发了电子法院APP,通过手机端应用面向社会公众、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提供公开信息、案件详情等查询服务,立案、缴费、审诉辩、电子送达等业务办理服务,方便公众、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业务办理请求,为当事人参与诉讼和法院审判质效管理提供了新体验和新方法。

  攻坚克难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吉林省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推进省份以来,全省法院全面向“执行难”宣战,坚持“内外聚力”,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外部多方联动,“放大招”“出重拳”,让执行“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无处躲藏,推动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省法院积极与公安、工商、银行、国土等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查人找物从“登门临柜”向“一网打尽”的根本变革,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资金147.9亿元。会同省发改委等42家单位构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92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实施从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到生活消费等全方位惩戒,14211人慑于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

  全省法院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恶意规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11881人决定司法拘留,对384人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执行案件全程管控,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执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质性进展,85241件积案实际执结率达到91.2%,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为82%,执结到位金额249.1亿元。

  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大力推行“互联网+”工作模式,促进执行工作提速增效,打造信息化执行工作新常态。推动全省法院全面入驻淘宝网,成为全国第7家三级法院全部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省份;与全国3400多个银行网点及104家地方银行建立网络查控系统,推进实现被执行人理财产品的查控系统连接,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智能化;推进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全覆盖,实现了执行节点监控全程化;推动全省90家法院完成了执行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了执行指挥立体化;组织推进完成了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软件的开发,实现了对执行案款的准确归集。

  【聚焦】

  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2017年,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此次执行攻坚行动既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次集中打击,也是对全省三级法院依法执行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执行的一次实战检验,省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全省执行现场进行监督、调度、指挥,各地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联动规范执行。

  执行攻坚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投入警力2862人次,参与执行人员4474人次,出动执行车俩1620台,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现场发放执行款1.5亿元。

  【聚焦】

  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

  省法院启动全省法院“千名法官团队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案件”专项工程,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穷尽执行措施,向重大、疑难“骨头”案全面宣战。

  专项攻坚工作中,省法院对全省各地案件执结情况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全面掌控各地攻坚工程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效果不突出的地区进行了及时的调度、督导。省法院明确要求全省法院在执行活动中要文明用语、行为规范、依法执行,现场执行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和单兵系统等装备,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使用单兵指挥装备1019台次,执法记录仪4023台次。

  全省法院全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失信惩戒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综合运用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极大震慑了失信“老赖”。专项攻坚期间,全省法院共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实施网络查询21931次,查询到涉案金额6.04亿元,网络冻结5706万元,网络扣划1177万元,实施网络司法拍卖327次,成交金额2.88亿元。

  党建队建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治党务必从严,猛药方能去疴”。

  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全省法院扎实开展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基层法院院长专题培训、全员专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做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集中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教育,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深入查摆问题,着力从思想上划清界限,从根源上挖根除弊,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省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在全省法院推广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微支部”工作经验,克服政治理论学习和法院工作“两张皮”问题,以党建促审判、两手抓两手硬,有效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建立巡察制度,强化系统党建督导,对4个中级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对发现的54个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为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省法院积极开展精准培训,深入研究全省法院审判情况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培训为全省法官“充电”“加油”。五年共培训法官6.8万人次。

  【聚焦】

  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为形成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正确价值导向,省法院党组积极探索法院绩效考核管理模式改革,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审判工作质量效果、审判行政综合部门工作任务量化分解等全部纳入绩效考核。

  省法院通过测算上年度案件基数、确定承办法官总数、确定办案指标调整幅度等,制定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向各审判业务部门下达审判指标及审判工作任务书,有序推进省法院机关审判绩效考核工作。省法院同步实施对全省法院实行绩效考核,研究拟定了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生效案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司法透明度测评指标等十五项审判绩效指标,制定形成十五张审判绩效统计表,对十五项指标逐一进行测算。

  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的建立,通过量化工作质效、目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省法院和全省法官干警进行全方位考核,精准细化评价每个法院、每个部门及法官干警的工作实绩,彻底改变了过去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单纯侧重工作数量的考核,使目标责任制考核真正成为了全省法院管干部、提质效的“利器”。

  省法院坚持用数据评价、用事实说话,细化、量化考核标准,重点统一了审判工作量和案件折算标准,并依据统一标准进行案件折算,比照上年计算出全院年度预计完成案件总量,测算出不同审判业务类别、不同审判部门实际工作量,确定每个审判部门以及每个法官具体岗位目标,并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工作业绩,实行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核定,全力破解责任落不实、担当不足、平均主义、“员额保险箱”等问题。

  【聚焦】

  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整体素质

  “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位者有为”。

  省法院积极落实院机关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坚持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到立案信访部门锻炼,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建立完善年轻法官挂职锻炼制度,2017年,全省上下级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96名。

  省法院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专业化改革的人力资源调配,扎实推进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在人员配备上实行“四个三”模式,综合考虑法官教育学习专业经历、审判实践专业经历、学术研究专业方向经历,组建三人标配合议庭、专业化审判团队、专业化法官会议,切实助力公正司法、审判效能最大化。目前,省法院共组建15个民商事审判专业化合议庭。配合加强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和推进类型化案件专业化审理,开展院机关干部交流工作,实现了干部有序流动。

  【聚焦】

  文化建设引领司法文明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特殊作用。

  全省法院坚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向公众开放和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坚持用先进典型引路,推动法院文化的积极发展,全省法院涌现出翟树全、王宝胜、张作瀚等一批全国先进典型,249个集体和297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省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法院“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演讲活动,通过开展全员读书活动,激发法官干警读书学习热情,引导干警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组织开展全省法院“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演讲比赛,加强全省法院法官干警读书体会交流,展示全员读书工作成果。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文化建设水平,宣传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良好形象,丰富全省法院法官干警文化生活,省法院举办了全省法院首届“当法律遇见爱”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组织全省法院拍摄宣传法官精神、反映法院工作的微电影、微视频28部,讲述法律与爱的故事,展示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不断扩大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的社会影响力,传播司法正能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幸福美好吉林。过去五年,全省法院从立案、诉讼到解纷,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2018年,全省法院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吉林日报 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