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我们在行动

16.11.2017  12:1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我们在行动

——省国土资源厅落实十九大精神系列调研活动蛟河行侧记

 

11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兰宏良带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顺军、副巡视员张玉广及厅地质环境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财务处、厅办公室、厅宣教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工作组,共计12人,赴蛟河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是省国土资源厅响应省委号召,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深入掌握和了解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和分析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破解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的方式和方法,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开展,督促矿山企业自觉履行治理恢复义务,开展的系列调研活动之一。

13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调研组一行,深入蛟河市奶子山煤矿治理恢复项目区和天岗石材产业园区治理恢复项目区实地调研。调研组成员仔细查看了项目区内10余处治理恢复项目,详细询问了各项目占地面积、生产规模、各级财政投资情况、缴纳治理恢复保证金、治理恢复工程内容及治理恢复后的实际价值等情况。兰宏良厅长还就矿山企业对周边环境的破坏程度、矿山企业为当地政府和群众带来哪些好处以及矿山企业采取了哪些好的环境治理恢复措施等问题同当地政府领导和项目区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谈。

14日上午,召开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座谈会。省国土资源厅调研组、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调研人员、吉林市各县(市)局参加调研人员;蛟河市委、市政府领导,蛟河市环保、水利、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内规模矿山企业代表共计59人参加座谈会。蛟河市政府市长朱永忠向调研组详细汇报了蛟河市矿山企业发展历史、现状、管理、税收等相关工作;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立新汇报了吉林市几年来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吉林富德、汪清富鑫、省煤业公司、吉林大黑山煤矿股份公司、夹皮沟矿业等省内规模矿山企业代表分别结合各自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和返还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兰宏良厅长结合各家矿山企业的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措施和建议,得到与会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

兰宏良厅长在最后的讲话中对我省现有矿山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了客观的评价,同时重点强调: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要切实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部的工作中,真正在资金投入、人员配置、强化措施等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切实为企业、为群众做好服务,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来,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到最好,实现尽善尽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