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检验机构职能划转顺利完成

06.11.2014  16:02
  2014年9月2日,省编制办正式下发《关于调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机构设置的批复》吉编事字〔2014〕72号,批复同意原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加挂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独立设置,加挂吉林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中心牌子。至此,吉林省食品检验机构职能划转正式完成,标志着我省成立了有史以来专门从事食品检验的省级食品检验所,标志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重新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列为一把手工程,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快速推进。2014年,吉林省政府关于食品检验机构职能划转工作部署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积极谋划,经多轮协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省级食品检验所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实验室建设等一系列筹划准备工作。一是省食品检验所与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签订《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人员、设备车辆、实验室及经费划转协议》,根据协议,将省质检院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职能、编制、人员、食品实验室、食品审核机构、相关经费等划归省食品检验所。二是提供实验室建设资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着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的思路,经多方努力,两次共筹资金5200余万元设备经费,强化实验室建设。三是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工作。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要求,省局与食品检验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快速建立管理体系文件并运行,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出具检验报告奠定了基础。   吉林省食品检验所独立设置后,内设17个科室,人员编制130名。拥有博士12名、硕士17名;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9名,高级工程师13名。拥有检验仪器设备400余台套,实验室面积近6000平方米,可开展1113个产品、1066个参数的检验,其中化妆品可开展16个产品、73个参数的检验。可承担食品(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保健食品检验、化妆品检验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等重要任务,盲样检测进一步得到强化,同时,探索推行对不合格样品检出人员和抽样人员的奖励办法,提高检测质量。该所自今年9月份整合后,已出色完成国家抽检任务,出具了高质量的检验报告,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