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18.09.2018  17:55

  9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秘书长常晓春及委员共51人出席会议。副省长安立佳,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王绍俭主持。本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首峰作的关于《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平作的关于《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晓春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车秀兰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杨克勤作的关于全省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遇志敏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骆孟炎作的关于提名石玉钢为吉林省副省长的说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还包括:审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修订)《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白山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松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省2018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加快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吉林省关于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方案(草案)〉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关于出席第九届东北亚地区地方立法机构论坛和赴韩国、日本有关地方议会访问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