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2.09.2018  17:05
         

        9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9月18日至21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三天半。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秘书长常晓春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草案)》《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审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修订)《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白山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松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省2018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加快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全省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吉林省关于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方案(草案)〉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关于出席第九届东北亚地区地方立法机构论坛和赴韩国、日本有关地方议会访问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方案的汇报、关于视察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方案的汇报、关于开展科技创新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方案的汇报;关于建议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调整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研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方案的汇报、关于完善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意见(草案)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