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中的最美“乡村法官”

01.02.2019  19:31
  •   “跟老翟在一起共事30年,老翟这个人特别‘轴’,从1989年来到农安法院工作后,就一头扎在哈拉海法庭没离开,并在哈拉海安了家,他是全院唯一在农村安家的法官,他是真的喜欢法庭事业,喜欢这里的老百姓,他这一走,我们少了一个良师益友。”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法庭副庭长徐成信神情悲伤的说。

      1月30日,全国先进工作者、最美基层干部、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庭长翟树全,因突发疾病在家中去世,享年58周岁。翟树全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1月31日上午在吉林省农安县举行。

      翟树全同志病逝后,吉林省、长春市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敬献花圈,并对翟树全同志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翟树全同志的不幸病逝,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唁电:翟树全同志长期坚守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模范履行人民法官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扎实的业务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审理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翟树全同志为人民司法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宝贵生命,是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他的事迹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值得我们传承。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将把对翟树全同志的追思和怀念化作巨大的精神动力,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努力把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翟树全出生于吉林省农安县,自幼家境贫寒,命运坎坷,11岁丧父后,随母亲辗转至黑龙江省生活,成年后执着于法律事业,心心念念回归故土。

      1989年,翟树全来到农安县法院工作,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基层人民法庭,一干就是30年,他经常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被当地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

      30年的审判生涯,翟树全所承办的3500余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激化矛盾。先后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最美基层干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12年,入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8年,被评为“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

      农安县法院政治处干部科科长于平说,“老翟是一个特别实诚、特别憨厚的人。他得过很多荣誉,参加现场会时,基本上都是我陪着。老翟自己不会做电梯,复杂环境不认路,人多不敢上前,所以寸步不离的跟着我。现在回想起来历历在目,这么好的一个人就这样离开了,太可惜了,对我们法院系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30多年来,翟树全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扎根于条件艰苦的基层。2010年,哈拉海法庭修建之前,他所工作的办公室是一间不足20平米的平房,夏热冬冷,条件艰苦,用了20年的一套“大头沉”办公桌椅,常年一盏孤灯作伴,冬天还要自己燃煤取暖。调查、取证、劝人和解,翟树全则骑着两个女儿都用过的虽然破旧但很干净的紫色女士自行车,来往穿梭在乡间的小路上。虽然工作条件简陋,但翟树全从没说过苦,因为他热爱审判工作,甘当司法为民的“老黄牛”。

      初到农安县时,翟树全妻子没有工作,两个女儿求学,全家生计靠翟树全一人工资支撑,生活十分拮据,平日吃顿豆腐即为改善伙食,孩子读大学时还要靠奖学金维系学业。直到2010年后,妻子找到工作、两个孩子陆续就业后才得以改善。

      翟树全女儿翟全一回忆起童年的时光,“哈拉海是生产毛葱、大蒜、辣椒的‘三辣’基地。秋天一到,为了补贴家用,爸爸和妈妈有时会用手推车从村里种植户家拉回好几大袋子毛葱,晚上就用剪子剪掉毛葱的头,之后再送回去。剪一斤两毛钱,剪几百斤,才能赚到几十元。我从不吃零食,上学时除了书包,还随身带着一个袋子,碰见矿泉水瓶子、废纸壳等就捡起来卖钱,补贴学习费用。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翟树全始终不忘初心,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执法的人生准则,保持着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从没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严格自律,清廉如水。

      翟树全常说:“做人要有原则,做事要讲良心,办案要遵循法律。”在哈拉海镇当地,有人曾打赌,如果当事人能请翟树全吃顿饭、给翟树全随份礼,我服他,因为大家都知道那不可能,翟树全是个清官,是为百姓做事的。

      贫困没有影响翟树全的工作热情。他是个办案有勇有谋的人,不管什么棘手的案子都敢接,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都能办,不管什么样的当事人都会耐心对待。和翟树全相处多年的同事,感受最深的就是他不仅有较高的法律水平,而且更懂风俗人情,善于借助外力来调解。

      与翟树全生前一同共事的农安县哈拉海法庭员额法官王振海谈到翟树全时很有感慨,“我是2015年到哈拉海法庭工作的,那时我们庭长已经名满天下了,他平时非常和蔼可亲,一点名人的架子都没有,但在办案上非常严肃,一丝不苟,对我们要求十分严格,我们跟他汇报案件时都有点害怕,现在想想就是一种幸福,以后再想跟他汇报案件已经没有机会了,非常怀念跟庭长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30多年来,翟树全默默践行着“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司法理念,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马锡伍审判”,针对不同矛盾纠纷、不同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所办案件调撤率高达90%。翟树全所总结的公平对待法、充分倾听法、寻求外力法、细节取胜法、切中要害法、趁热打铁法、诙谐幽默法、回顾往昔法、亲情感化法、说服教育法等“十大调解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法治就像一条潺潺的流水,滋润着黑土地老百姓的心田。翟树全的一生是追求法治梦想的一生,是司法为民的一生,是坚守公平正义的一生。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