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入选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

06.11.2014  19:32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白城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这是白城水利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一个新的重大突破性进展。

跻身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白城意义重大。开展试点建设,有利于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和河湖连通工程建设;有利于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和民生水利发展,为白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在今后的建设中,国家有关部委将在项目支持、资金安排、科技支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近年来,白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为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水利部要求,试点城市要在2014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目前,白城市水利局正在积极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下一步,白城将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迅速组织落实,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将白城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城市,建成水生态文明的先行区、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