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深入开展“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3.08.2018  09:43

  珲春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及时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持续保持打击拖欠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及合法权益,“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积极构建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珲春市政府2018年组织召开了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席会议”,建立微信群和QQ群,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和协调,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形成清欠工作和处理重大案件和极端案件的合力。人社、发改、住建、公安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珲春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方案》,还制定实施了《珲春市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并建立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

   持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力度。 严格执行落实省、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及时对项目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及时办理保证金手续。2018年全市在建的12个工程项目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累计有65个项目单位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余额共2334万元。

   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卡”制度。 珲春市自2015年陆续在建筑领域的项目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定了《珲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先后两次在全省交流推广。2018年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均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其中有3家项目工程建立实施了农民工“工资卡”制度,由银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立实施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出台了《珲春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套建立了应急周转金500万元,自2018年起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在2018年春节前,依法依规动用应急周转金妥善解决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通过司法渠道成功追回垫付资金。

   实施“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珲春市制定实施了《珲春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对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受理和调查,汇总整理了2017年度不诚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于2018年4月对不诚信的4家企业和7个人进行告知,向社会公布了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全市建筑市场内起到了很好的反响,对企业和个人达到了震慑和管控作用。

   建立实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机制。 建立《珲春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经过排查走访,完成140家用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其中A级85家,B级55家,C级0家,将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珲春市人社局 王欢 刘小萌)